跳到主要內容區

Top

公告~系上將進行證照調查及獎勵作業,說明如下:

一、證照獎勵申請日: 為即日起至106/3/17(五)下班止,符合申請條件者,請依規定時間辦 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證照生效日期: 本次證照調查基準以證照生效日期為105年8月1日至106年1月31日。
詳如附件~
瀏覽數: